华为好望云服务协议

欢迎使用华为好望云!

本华为好望云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包含了您访问和使用华为好望云账户与使用华为好望云服务(下称“服务”)时所应遵守的条款与条件。本协议由华为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或“我们”)与您所代表的实体签订,如果您未指定与您账户和服务相关的实体,则与您单独签订。如果您代表某一实体签订本协议,您向我们声明并保证,您具有合法代表该实体之权限且有可约束该实体遵守本协议条款与条件之合法权限。除非另有通知,本协议自您接受之日起生效。您与华为云在下文单独提及时会被称作一方,一同提及时会被称作双方。

当您按照相关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注册后,或您以任一华为云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服务时,即表示您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对您产生法律约束力。本协议项下我们推定您为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位于中国大陆地区法律实体,如您因年龄等因素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请告知您的监护人,并在您监护人的指导下阅读及签署本协议和使用我们的服务。如您并非前述适格主体(或未取得监护人同意)但仍继续签署本协议的,华为云有权在得知相关情况后拒绝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和/或注销您的账户,您(及您的监护人)需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如您不同意部分或全部服务条款的,请您停止使用本服务。

1 服务的使用
1.1
服务:本服务由华为云计算有限公司(“华为云”)提供,用户可以通过华为云运营的网页、应用软件、客户端等平台访问或使用本服务。
a.
本服务功能包含:(1)设备接入:您可以通过本服务添加支持好望协议或GB/T 28181国标协议的软件定义摄像机(SDC)、网络视频录像机(NVR)等视频监控设备(以下简称“设备”)(2)开通云服务:您可以通过本服务对添加的设备开通云服务:管理服务、收录服务、智能数据服务。(3)设备视频调取:您可以通过本服务对设备实况视频、本地历史视频和云端历史视频查看、删除 (4)设备事件管理:您可以通过本服务对设备告警消息、图片调取查看、删除 (5)设备智能数据分析:您可以通过本服务对设备端智能算法分析的结果进行接入、查看、存储和共享。如:人脸库管理功能、客流统计功能 (6)能力开放:基于开放API,您可以通过开发应用,轻松实现企业多种业务场景的开发和对接(7)好望角:您可以通过本服务了解华为好望产品。上述功能服务可能根据用户需求的变化,随着服务版本的不同或服务提供方的单方判断而被优化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
b.
本服务支持iOS、Android、Windows多种平台,如您已经注册使用一个平台的账号,则可以以同一账号使用其他平台的服务,本协议自动适用于您对所有平台的软件和服务的使用。
c.
为了提升本服务质量、改善您的体验,华为云可能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或服务任何部分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修改、转移。华为云将会通过网站、服务终端或其他方式发布通知。华为云建议您定期浏览服务的网站或关注产品终端的通知,如发布新版本,请您及时下载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因为兼容等问题无法使用完整服务。
1.2
权利授予:为访问与使用本服务,华为云根据本服务协议条款及条件授权您非独家、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和有限的许可使用本服务及相关软件。您仅可为访问或使用本服务的目的使用这些软件及服务。此外,您须从华为云官方公布的渠道获取上述软件,并确保依照提示步骤正确安装、及时更新。否则,华为云无法保证相关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承担法律明确规定以外的任何责任。在使用本服务时,您可以在您权限范围内授权相关人(如下简称“授权用户”)访问和使用本服务,但您应对授权用户的行为和内容负责。
1.3
网络及系统要求:由于使用本服务依赖互联网接入(可能付费),某些功能可能需要某种软件(可能付费)以及一个或多个兼容设备,还可能需要对相应软件进行更新,因此使用本服务可能受如上因素的影响,我们建议使用高速互联网接入,同时使用适配的系统或设备使用本服务。您确认且同意:因互联网或电信网络、操作系统或设备因素造成的不能正常使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等所有问题或引起与之相关的损失、费用、责任等,均不在我们的责任范围之内。
1.4
第三方服务与内容:本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第三方单独提供的服务或内容,或者通过链接跳转到第三方平台或网站。该第三方服务或内容为独立于本服务的服务或内容,均不受服务条款的约束。我们不对第三方服务或内容或平台作任何陈述或担保,也不对其可能造成您的任何性质或种类的损失、损害、费用或成本承担任何责任。在您点击接受第三方服务或同意跳转第三方平台前,请您仔细阅读第三方的服务条款与隐私政策。
1.5
试用版/公测版:试用版/公测版是指我们在特定时间内免费提供的供您试用或用于测试的服务、功能和/或软件。上述服务、功能和/或软件均按“现状”和“当前可用”的形式提供,本协议中的相关保证条款不适用。对于试用版/公测版,华为云可能不会提供用户支持,华为云也可能会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或者停止提供试用版/公测版。华为云没有义务发布或发售试用版/公测版。
2 您的账号与内容数据
2.1
您的账号:为访问与使用功能完整的服务,您必须注册一个账户,成为本服务的用户。您了解并同意,账号所有权归属于华为云,注册完成后,您仅获得账号使用权。账号使用权仅归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被提供予他人使用,否则,华为云有权立即不经通知收回该账号,由此带来的因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等被清空、丢失等的损失,您应自行承担。
a.
注册:您注册时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系统将为您自动分配一个账号。您理解并同意,您承诺注册的账号名称、设置的签名、头像和简介等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冒充他人,不得未经许可为他人注册,不得以可能导致其他用户误认的方式注册账号,不得使用可能侵犯他人权益的用户名(包括但不限于涉嫌商标权、名誉权侵权等),否则华为云有权不予注册或停止服务并收回账号,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b.
账号责任:您对(i)您的账号的保密性,以及用于启用您访问服务的任何密码、身份验证密钥或安全凭据的安全性负责;(ii)您的账号仅为您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他人使用;(iii)所有在您账号下的活动,不论是您还是您的授权用户的活动负责;如果您的账号下有任何未经授权或滥用行为或者任何与服务相关的安全事件,您将立即通知我们。您认可并同意我们不会对您账号中任何未经授权或滥用行为负责,除非这是由我们违反服务协议所造成的。
c.
实名认证:为遵守当地具体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可能会对您账号进行实名认证。我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进一步的身份资料、经营资质和信息,以完成身份认证或资格验证。在完成相应身份认证及资格验证后,您才可以使用本服务。您理解并同意我们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审查您在实名认证时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及有效。您知晓并同意,如您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们的要求完成实名认证的,您将无法使用本服务。
d.
企业与管理员账号:你的账号在创建企业后将默认作为企业管理员账号,您可以在后台向所在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发起邀请加入企业,并管理所在企业或组织的非管理员账号。企业管理员账号拥有非管理员账号的控制权,并可以查询、修改您所在企业或组织内其他非管理员账号,也可以移除、变更非管理员账号或相关权限。因此如果您的账号是企业管理员账号,您应当代表您所在的企业或组织与所管理的非管理员账号用户签署相应的服务协议或隐私政策或具有相同或类似的协议或规则并受其约束。如果您不是企业管理员,在注册后您需要向企业管理员索要激活码激活账号并加入您所在的企业。在您加入企业后,我们有理由认为您与您所在的企业或组织签署了相应的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或其他具有相同或类似性质的协议或规则,并受其约束,因此而引起的纠纷,我们将无义务解决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2.2
您的内容数据:您的内容数据指的是您以任何格式在服务上传输、存储或处理的所有数据,包括来自您的所在企业的非管理员账户的个人数据,以及软件、设备、文本、图像、视频、音频、照片、第三方应用程序、信息、材料等数据。在服务期限内,您同意授权我们在本服务及其支持维护工作的范围内托管、处理和/或传输您的内容数据。您对您的内容数据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及相关派生权益。您应确保您的内容不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且符合法律法规。您应对您的内容数据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作为服务协议的一部分,您应负责获得并持续保有任何与您的内容数据相关的通知、同意或授权。如果您并非相关内容数据的所有者,则您确认在向我们提供前您已获得相关权利主体之明确同意。对于我们而言,您提供内容数据的行为视为您已获得相关权利主体的完全授权。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我们不承担任何与您的内容数据有关的义务和责任。
3 数据隐私与安全
3.1
您的个人数据:为服务协议的一部分,为了保护您向我们提供的个人数据,我们遵守与您签署的《华为好望隐私政策声明》,您可以通过该声明了解有关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的规则。如果您是非企业管理员账户用户,请您联系您所在的企业或组织。
3.2
您的内容数据隐私:我们会将您的内容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未经您的同意,我们不会迁移您的内容数据至其他地点,除非(a)必须迁移以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政府机关的约束性命令;(b)为了提供账单、管理、技术服务或者因调查安全事件或者调查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我们可能会在您使用服务的数据中心区域处理一些数据,我们也可能会在我们维护运营、支持和调查系统及团队的区域处理这些数据。
3.3
您的数据安全:在不违反本协议第2.2条和第4.1条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我们将采取适当的管理、物理和技术措施帮助您保护在服务环境下存储您的内容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我们不会访问或者使用您的内容,除非是为您提供必要的服务,或者为遵守法律法规或政府机关的约束性命令。
4 用户行为规范
4.1
您应充分了解并同意,我们仅为用户提供服务平台,您应自行对利用服务从事的所有行为及结果承担责任。您进一步承诺,使用华为好望云服务时您将严格遵守服务协议。
4.2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只能用于非商业用途,除另有规定。您承诺不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及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4.3
您在访问或使用服务时,或允许他人访问或使用服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a.
违反任何地区、国家或国际上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b.
侵犯或侵害他人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权或知识产权;
c.
从事、鼓动、协助或允许他人进行任何违法、非法、侵权、有害或欺诈行为,包括不限于任何下述活动:以任何方式伤害或企图伤害未成年人、色情、非法赌博、庞氏骗局、网络攻击、网络钓鱼或损害、私自拦截任何系统、程序或数据,未经许可监控服务数据或流量;
d.
传输、提供、上传、下载、使用或再使用、散布或分发任何非法、侵权、攻击性、有害的内容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如下“禁止的内容”中所列的内容或材料;
e.
传输任何数据、发送或上传任何包含病毒、蠕虫、特洛伊木马、网络定时炸弹、键盘记录器、间谍软件、广告软件或任何其他有害程序或类似的旨在对任何计算机硬件或软件的操作或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计算机代码;
f.
攻击、干扰、扰乱或不利影响任何服务、硬件、软件、系统、网站或网络,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大量自动化手段(包括机器人、爬虫、脚本或类似的数据收集或提取方法)访问或攻击任何服务、硬件、软件、系统、网站或网络;
g.
未经授权访问服务、账户或系统的任何部分, 或试图进行上述行为;
h.
违反或不利地影响服务、硬件、软件、系统、网站或网络的安全性或完整性;
i.
分发、传播或发送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群发电子邮件或其他消息、促销、广告或招揽(如“垃圾邮件”);
j.
欺骗性地提供商品或服务,或任何含有虚假、欺骗或误导性陈述的广告、促销或其他材料。
4.4
您确认且同意,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禁止上传、使用、分享等方式传播下列禁止内容。您的内容不得:
a.
具有诽谤性、淫秽性、攻击性、仇恨性或煽动性;
b.
宣扬基于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残疾、性取向或年龄或任何其他理由的暴力、露骨的色情内容;
c.
侵犯知识产权;
d.
可能是虚假、欺骗或误导的;
e.
促进、提倡、煽动或协助任何非法活动;
f.
威胁、滥用、侵犯第三方隐私;
g.
包含您知道或相信,或有合理的理由相信的陈述,该陈述发布所针对的或将会针对的目标公众,可能会将其理解为直接或间接鼓励或诱导其实施、准备、煽动恐怖主义的行为。
4.5
我们无义务调查任何违反本条项下、或任何滥用服务的行为,但我们保留此权利。如果您有任何违反或涉嫌违反行为,我们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采取下述任何行为而无须向您承担任何责任,而且在不影响我们的任何其他权利互救济措施的情况下采取任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阻止、禁止访问、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等手段,同时向有权管辖的执法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报告或披露您的违法行为。
5 服务费用与支付
5.1
体验套餐。本服务为企业用户提供免费的体验套餐,每个租户只可购买一次进行产品体验。但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的任何免费试用或免费功能和服务都不应视为我们放弃后续针对本服务或特定功能收费的权利。我们将提前七(7)天通知您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若您有意继续使用本服务或特定功能服务,则需按我们公布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5.2
费用。除5.1条规定外,本服务为付费服务,或特定功能为付费产品,您了解并同意,我们会根据您订阅或采购渠道的不同以不同的收费模式收取费用,如包年、包月、按需收费等。如服务期到期或者您所购买服务或特定功能服务的资源包使用完毕,且您未按规定续费或支付全部费用的,我们可视为您选择终止您的账号,则服务即被终止。
5.3
付款。您将根据我们服务官网或可适用的订单表中指定的价格、付款方式和规则向我们支付所订购和/或使用的服务的费用,或者通过我们的合作伙伴支付费用。请您采用我们支持的付款方式和币种付款。付款人应与您在注册或实名认证的名称一致,如因付款主体与认证主体不一致导致金融合规风险,相关后果由您承担。我们按月度开具账单,并在出账单后向您开具发票。您认可并同意,如果我们合理地认为存在欺诈或您可能会违反您的付款义务,我们可能会调整您的付款频率或付款方式。
5.4
税款。付费产品的价格均不含任何税款,除非发票中、单独协议或其他形式文件另外说明包含税费的。您应该支付因使用服务产生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我们向您收取的任何可使用的增值税、销售税、其他交易税、附加费等各类税款或费用、印花税等。
6 所有权与限制
6.1
账号所有权:华为好望账号所有权归属于华为云,注册完成后,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被提供予他人使用,否则,华为云可以不经通知收回该账号,由此带来的因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等被清空、丢失等的损失,您应自行承担。
6.2
您的内容数据:您和/或您的许可方保留您的内容中的知识产权。根据本协议,您授予我们托管、处理和/或传输您的内容以运行和提供服务的权利。
6.3
服务商标:本服务使用和显示的所有商标、标志皆属华为云所有。本服务涉及的Logo、图形及其组成,用户未经华为云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服务条款所载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作华为云同意您未经华为云或其他方书面许可,以暗示、不反对或其他形式授予使用前述任何商标、标志的许可或权利。
6.4
提供的服务:我们和/或我们的许可方保留本协议项下服务(包括任何基础软件程序及其所有部分、复制和修改)、服务衍生品以及由我们或代表我们开发或交付的任何内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和权益。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中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授予您在本服务中或与本服务相关的任何权利、所有权和利益。
6.5
限制:您不得、也不能使得或允许最终用户或允许其他人(a)修改、变更服务或制造服务的衍生品;(b)对服务进行反汇编、反编译、反向工程、复制服务的任何部分,或应用其他任何程序来获得服务中所包含的任何软件的源代码;(c)分发、转售、再许可、或转让服务,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经双方书面同意;(d)为了下述目的访问服务:(i)建立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ii)复制服务的任何特征、功能或图形;或(iii)执行或披露服务的任何基准测试、安全测试或性能测试。
6.6
反馈与建议:如果您或您的最终用户向我们或与服务有关的我们的关联方提出任何与开展服务有关的反馈、建议、请求或意见(“客户建议”),您认可并同意,我们和我们的关联方有权不受限制地使用客户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将使用客户建议和将客户建议纳入我们的服务以开发新功能或提高服务的性能、功能性或安全性的权利,我们也将保留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和权益。
7 保密条款
7.1
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是指在与本协议有关的交易过程中,由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或向接收方(或其关联方)的雇员、高级职员、客户或供应商披露的涉及披露方(或其关联方)的所有信息,不论此信息为本协议签署日期之前或之后披露,以任何媒体或形式(包括书面、口头、视觉或电子)存在,是否被标记或描述为“机密”, 或者和披露方(若其关联方)、其雇员、高级职员、客户或供应商相关的,基于其披露环境和信息性质,合理地应被理解为保密的信息。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信息:(a)非因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已为公众所知或将为公众所知的信息;(b)在披露前为另一方合法占有且未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c)第三方合法向另一方披露的信息,而第三方就该信息本身不负有保密义务;或(d)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7.2
保密信息的保护:各方均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之后的五年内对对方的保密信息保密。除非按照本第7条的规定或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人。各方同意采取合适的措施保护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且保护程度不低于其保护自己的保密信息。
7.3
允许披露:接收方只能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必须知道这些信息且负有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员工、代理人或分包商。除非另一方另有授权,双方仅可将对方的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但一方可以在法律诉讼中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
8 期限、暂停和终止
8.1
期限:本协议自本协议规定的生效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根据本第8条终止。
8.2
暂停: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暂停您访问或使用服务的权利:(a)出于防止对您数据进行未授权访问的合理需要;(b)您访问和使用服务违反了服务条款用户行为规范或适用的法律法规;(c)您违反了您的付款义务;(d)您的访问和对服务的使用可能会对服务、我们或第三方造成安全风险;(e)您的访问和使用服务可能会对服务的功能、可用性或操作产生不利影响;(f)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机构的要求;(g)您的访问和使用服务可能使我们、我们的关联方或分包商承担责任或监管合规风险;(h)您可能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i)有合理理由相信存在欺诈行为;或(j)您已停止正常营业、或已进入破产、清算、解散或类似程序中。
8.3
终止:如果任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且在接到另一方通知后30天内未能修复违约行为。您认可并同意如果第8.2 (a)至(j)条中描述的任何场景发生,我们亦保留立即终止服务或本协议的权利,您在服务环节中存储的内容可能会被立即删除。
8.4
终止的后果:本协议的终止不应(a)影响双方在终止日之前产生的权利和义务;(b)影响第3、4、5、6、7、8、9、11、12、13和14条以及为解释或执行本协议而需要的任何条款的继续有效。
9 保证、赔偿与责任限制
9.1
双方声明:双方均声明其合法有效地签署了本协议,具有相应的权利和授权。
9.2
您的声明和保证:您声明、保证并承诺(a)您应遵守与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活动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b)您在使用服务时应遵守用户行为规范及华为云的《可接受的使用政策》;(c)您对服务的使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权利。
9.3
免责声明:我们不就下述行为进行保证:(a)服务将无错误或不会中断;(b)我们会修正与服务有关的所有缺陷或错误,或防止与本服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破坏或未经授权的访问;或(c)本服务将与您的内容或非华为云提供的任何其他硬件、软件、系统、服务或数据兼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除非另有明文规定, 否则我们排除并明确拒绝任何保证、陈述、条款、条件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承诺, 无论是明示的或默示的, 法定的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针对适销性、质量满意度、非侵权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保证、陈述、条款、条件或其他承诺。
9.4
您的赔偿:如果第三方向我们提出索赔,指出(a)您的内容或我们根据本协议使用的您的内容或您的内容与我们服务的结合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b)您以非法方式或违反本协议规定使用服务,您将自费为我们辩护,并就最终法院判决或与第三方的和解给我们造成的损失、成本和费用进行赔偿,前提是我们(a)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你们此类索赔;(b)同意由您主导抗辩与和解;(c)向您提供进行抗辩或解决索赔所需的一切合理信息、权限和协助。我们可以自行决定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本协议或适用的订单表而不退还已缴付的任何费用。如果此类索赔是直接由我方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您不必对我方做出赔偿。
9.5
我们的赔偿:如果第三方向您提出索赔,指出我们提供并由您使用的服务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我们将自费为您辩护,并就最终法院判决或与第三方的和解给您造成的损失、成本和费用进行赔偿,前提是您:(a)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此类索赔;(b)同意由我方主导抗辩与和解;(c)向我们提供进行抗辩或解决索赔所需的一切合理信息、权限和协助。我们可以自行决定(a)在不实质影响服务功能的前提下,修改被指控侵权的该部分服务,使其不侵权;(b)就被指控侵权的该部分服务取得合法授权;或(c)终止提供服务,并在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退还未使用服务的预付费用。我们不会就以下情形引起的索赔向您提供赔偿:(a)由于您使用或将服务与其他任何一方的软件、硬件或我们未提供的内容结合使用的;(b)由于您的内容、第三方内容或因为您违反本协议引起的;(c)由于您更改服务或在服务文件中标识的使用范围之外使用服务(或您使用服务的方式与我们给您的指导相背)而引起的;(d)由于非我们操作的、对服务或者基础软件的任何修改引起的;(e)为了遵守或执行行业标准或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引起的;(f)在因第三方索赔而被通知停止使用本服务后,您继续使用本服务而引起的;或(g)可以通过变更或升级当前版本或采取我们建议的措施避免侵权,但您未能配合更新或升级至最新版本,或者未能执行我们的建议引起的。
9.6
责任限制:无论是否有其他协议约定,我们就我们在本协议项下的因合同、虚假陈述(不论是侵权的还是法定的)、侵权行为(包括疏忽)和违反法定责任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任何性质或种类的损失、损害、罚款、责任、收费、诉讼、费用、支出或成本的最大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在在该责任产生前十二(12)个月期间您就导致索赔的服务实际支付给我们的费用总金额。
9.7
责任除外: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其关联方均不对另一方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而产生的间接性或结果性的损失或损害,或任何收入、利润、机会、客户损失、商誉、信誉、数据或数据使用的损害负责。即使某一方或其关联公司已被告知或已经意识到这一损害或可能由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10 不可抗力
任一方均不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事件引起的行为、事件、遗漏或者事故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包括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恐怖主义行为、战争或类似战争的行为、内乱或暴乱、电气、网络或通信中断、封锁、禁运、火灾、洪水、爆炸或恶意的破坏、工厂或设备故障、或任何法律、政府命令、规则、规章、指令或行业标准的变化。双方将尽合理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此类事件持续超过60天,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后取消未履行的服务和受影响的订单。本节不免除您在本协议下应履行的付款义务。
11 法律适用与管辖
11.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11.2
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秉承善意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 整体协议
12.1
本协议以援引的方式(包括对网络链接中引述的信息或引述的其他政策信息)将政策和文件纳入其中,构成您与我们就服务达成的完整协议。本协议将取代、终止并替换您和我们之间关于服务的所有先前或同期的书面或口头陈述、通信、谅解、承诺和协议(包括任何性质的任何附带合同)。双方明确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和使用的订单将取代任何与本协议相背的条款和条件,包括在您招标书、方案书、信息单和在您订单、收据、接收凭证、确认单、信函或其他文件中的条款。
12.2
除非本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确认在协议生效前,其并未依赖另一方就本协议标的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陈述,保证或承诺。
13 协议变更与修改
13.1
我们可能会随时自行修改或中止服务或修改或移除服务的功能。您订阅的服务若发生重大变更或中止,我们会通过在我们的网站发布通知或其他方式通知您。
13.2
我们可能通过在网站上传修改后的版本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您发布本协议的修改版本,包括协议中所提及的文件和政策。除非更新后的版本、文件或政策另有规定,修改的条款将于发布或通知后生效。您需要定期在网上查阅这些条款。您在条款修改生效后继续使用服务将被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条款。
14 附则
14.1
整体协议: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条款内援引的任何链接文件、服务平台发布的任何通知、使用规范、说明、承诺、声明以及华为云平台可适用的其他协议等文件,全部构成您与我们就服务达成的完整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华为云用户协议》、《华为云隐私政策声明》、《华为好望隐私政策声明》。本协议将取代、终止并替换您和我们之间关于服务的所有先前或同期的书面或口头陈述、通信、谅解、承诺和协议(包括任何性质的任何附带合同)。除非本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确认在协议生效前,其并未依赖另一方就本协议标的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陈述,保证或承诺。
14.2
关系:双方均为独立缔约方。本协议不为双方创立合伙、合资、代理或雇佣关系。
14.3
不可转让:未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您的关联方。我们可能会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向我们的关联方转让或转移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在转让生效前,我们会通过网站通知或其他途径告知您。
14.4
无第三方受益人: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非本协议当事人不得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
14.5
监控措施:我们可在下述情况下持续监控服务:(a)操作和提供服务,(b)检测和处理对服务的功能、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威胁,(c)支持您的服务请求,以及(d)检测非法活动或违反可接受的使用政策和本协议的行为,我们可持续监控服务。
14.6
出口合规:双方应遵守适用的联合国、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您代表且保证您和/或您的最终用户未受制裁也并非其他任何禁止名单或限制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由联合国安理会、美国政府、欧盟及其成员国制定的名单。您应全权负责遵守与您的订阅、访问和使用服务有关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您上传、处理、提供和/或向您的最终用户提供的您的内容。
14.7
金融合规:
您保证并承诺,1)您或您所代表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管理人员,以及据您所知,其股东、关联公司、代理商或员工,无论作为自然人还是实体,均不是受限制对象;2)本协议下,您或您所代表的公司/实体已提供或将提供的任何资金,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受限制对象,或与洗钱、恐怖主义融资等任何可能违反适用法律/法规的活动相关联。本协议下,您已收到或将来收到的任何资金,均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支持或协助任何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的活动,包括可能导致任何一方违反制裁或被制裁所禁止的活动;3)对于因您任何虚假陈述,或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导致华为云承担的任何责任或遭受的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华为云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罚款、罚金、成本、费用、律师费等,将由您全部承担。
为本条之目的,受限制对象是指:1)制裁清单上的人或被制裁清单上的人所有或控制,或作为制裁清单上的人的代理/代表;2)位于或在全面制裁国家永久居留,或在此类国家注册设立;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禁止与其发生相关交易、活动或业务往来的制裁对象。制裁是指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美国国务院、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欧洲联盟、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部门(“制裁机构”)所制定、管理、实施的任何适用的经济制裁法律法规或限制性措施;制裁清单是制裁机构公布的制裁名单,包括但不限于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颁布的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英国财政部公布的综合金融制裁名单(Consolidated List of Financial Sanctions Targets)等。
14.8
通知:我们可依照本协议规定通过网站、邮箱、短信向您发出通知。我们通过网站而发出的通知将在发布后生效,通过电子邮件发布的通知将在我们发出电子邮件时生效(无论您是否接收或读取它),短信在发出时生效。您有责任及时更新您的邮箱地址或电话号码。
14.9
客户援引:考虑到我们向您提供的服务,您同意我们可以在销售和营销资料和活动中,表明您是我们的客户,并为此目的使用您的商标。
14.10
不弃权:未能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不构成对此条款的放弃,亦不限制以后执行该等条款的权利。如果一方放弃追究任何一条违反本协议要求的条款,不得视为放弃以后追究违反该条款的权利,也不得视为放弃追究违反任何其他条款的权利。
14.11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任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将被替换为与本协议目的和意图一致的另一条款。
14.12
联系我们:如果您对本服务条款有任何疑问、对服务有任何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侵权行为的举报等,您可以通过【华为云工单系统】联系我们。
15 定义
15.1
“关联方”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一方、受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人。为实现前述目的,“控制”指该关联方通过股权或投票权、合同或其他方式,拥有决定该方的管理方向和政策方向的权力。
15.2
“知识产权”是指(a)专利、发明、外观设计、版权及相关权利、数据库权利、商标、服务标识和商号(无论是否注册),以及申请注册的权利;(b)域名专有权;(c)专业知识和保密信息;(d)与上述任何权利有关的申请、扩展和续期;(e)目前在世界任何地方存在的所有其他性质类似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权利。
15.3
“隐私协议声明”通过援引方式纳入本协议的隐私政策声明,我们有权自行决定不定期更新隐私政策声明,您可通过以下网址访问最新版的《华为好望隐私政策声明》声明:
15.4
“第三方内容”系指您安装、使用或下载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第三方软件、数据、接口或其他产品。